近日,顺德区大良街道一居民从外省涉疫重点地区回顺德后,违反居家隔离管理规定私自外出,造成疫情潜在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3月24日,何某(男,26岁,顺德人)从外省涉疫重点地区经过广州机场返回顺德大良居所后,属地社区“三人小组”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有关规定,明确其须进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管理。
在居家隔离期间,何某在没有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擅自外出,给社会带来疫情传播风险。大良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何某予以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群众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和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疫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编辑:子轩
来源:顺德区公安局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