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的救赎
最近在很多网站和门户上都能看到伦教2人因为采摘绿化芒被拘留的事件,看了之后,感觉我们顺德这里的城管也是溜得不要不要的。据了解,6月25日傍晚在伦教工作的陶某和刘某路边随手摘了十几个芒果结果就被警方拘留5天。“只了摘了几个芒果,用得着被捉去拘留好几天吗?”这是给我的第一印象,相信也是给绝大部分人的第一印象。给人感觉是处罚过重了。
在网上搜索下了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处罚过于严重;先不讨论这个事件是不是钓鱼执法,我个人认为这个情况下的处罚绝对是有不妥的。在我们顺德,绿化芒随处可见,各个镇街都有。管得过来吗?这样管合适吗?也因为绿化芒是随处可见的,这件事本来给群众的印象就是一件小事,但是这样的一件小事竟然要被捉去拘留5天。这对采摘绿化芒的那两个人来说是不公的。
我们的城管部门到底有没有在干正事;几个身穿警服,吃完午饭,吃饱喝够正愁没事做。在街上晃晃悠悠走来走去,刚好看到两个人在采摘绿化芒。别跑!捉住!罚款!拘留!这画面感也是太美我不敢想象。我们顺德的市容市貌、交通安全、禽畜屠宰等等等都存在着各方各面的纰漏。这些地方都是需要有人去看管!去监督!为什么我们的城管大哥不去处理这些更加关乎我们民生的实情,而是去捉那两个摘绿化芒的呢?还是那绿化芒是城管大哥本来就订好等晚点自己要去摘的?!
到底是我们的执法人员想杀鸡儆猴呢?还是他们这个月的任务还没达标?!谁知道呢?!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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