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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5宗!容桂开展校园周边无证销售卷烟整治行动


  为规范辖区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打击无证售烟行为,维护校园周边经营环境。近日,容桂市场监管所联合区烟草专卖局针对校园周边开展了烟草制品专项执法检查。


  联合执法组重点对容桂小学、文华中学等学校周边区域内的日杂副食店开展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商家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烟草、是否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等情况。


  联合执法组检查商铺共5家,发现其中3家商铺存在涉嫌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对其未经许可从事销售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容桂市场监管所对相关烟草制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处理。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执法人员对学校周边区域内的日杂副食店开展执法检查。


  今年至今,容桂市场监管所针对校园周边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已开展2次专项联合检查,检查相关经营场所12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立案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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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法律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提醒广大经营者切勿知法犯法!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郑绮鸿

来源:佛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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