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谢起波) 禅城一公司为了给顺德某单位做工程,在明知私自开挖道路是违法的情况下,竟然派多人抢挖道路,欲做得人不知鬼不觉,但最终,他们还是被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伦教分局(以下简称伦教分局)巡逻人员及时发现,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昨日(4月11日),伦教分局对乱挖占、乱砍伐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道路开挖(临时占用)现象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施工单位正在开挖道路两旁花基来布管铺线,在施工过程中还致使花基上的10株高约50厘米,半径约50厘米的米仔兰死亡。但执法人员一询问,施工单位却未能出示审批手续和具体公司名称,属于违法操作。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施工方进行立案处理,要求施工单位将花基恢复原貌。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的,按照树价赔偿费的5倍处以罚款。
(编辑: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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