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关于落实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原文如下: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关于落实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房地产商会、区房地产中介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9月-11月,原则上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
二、检查对象
(一)顺德区在售新建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
(二)顺德区房地产经纪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商品房销售现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场所防疫措施落实情况。
1.是否集中设置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使用非接触式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进行进场登记,建立人员进出台账(测温、亮码、近期行程等情况)。
2.是否配备口罩和消毒液。
(二)商品房销售现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场所控流情况
1.是否举办大型促销活动。
2.是否存在销售现场人员密集情况。(提倡线上推销结合现场签约的方式,减少人员现场停留时间)
(三)销售场所通风情况。
1.封闭区域是否设置主动通风设施。
2.禁止封闭房间是否对外开放使用。
3.销售现场的通风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四)商品房销售现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场所清洁和消毒情况。
1.对销售现场是否消毒、清洁到位。每日对在售楼盘销售现场环境卫生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使用消毒水对接待前台、合同签订处及对外开放桌椅等进行消毒。加大对电梯和人群密集场所清洁消毒频率,受到污染随时清洁消毒,电梯消毒清洁管理是否规范。
2.洗手间及清洁用品是否正常使用。是否配备足够的洗手设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五)商品房销售现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场所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接种疫苗。
四、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台账。
(自查台账于每周三报送区局,联系人:陈团碧、联系电话:22836105)
(二)实地检查。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针对辖区内落实疫情防控薄弱环节,自行确定检查单位、时间和内容。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9月13日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编辑:刘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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