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推动顺德建设成为新时代广东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验区,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弘扬顺德“惜才、重才、爱才”新风尚,部署和推进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顺德区人才工作。
9月30日下午,顺德区隆重召开人才工作大会。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弘扬顺德“惜才、重才、爱才”新风尚,部署和推进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顺德区人才工作。
大会上,顺德区委常委练凌东介绍顺德人才工作情况,并系统解读了顺德人才政策。前期顺德针对不同领域人才制了不同政策,此次,在前期对各类人才政策进行汇总、梳理,顺德人才政策实现“一目了然”。
据悉,截至2020年9月,顺德区人才总量超45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才约18.77万人、高技能人才约6.74万人、博士超2100人、硕士超1.5万人,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78人,广东省特支计划人才12人,首次引进全职发达国家院士1人。
经认定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共20615人,其中产业类人才13279人、教育类人才4381人、医疗卫生人才类2955人。技能人才素质不断提高,其中珠宝工匠陈奇亮夺得了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珠宝加工项目银牌。(建华)
■顺德区人才政策
(一)重点产业人才。
1.对新引进国家级、省级、地方级产业领军人才,市、区最高给予600万元安家补贴。
2.对在顺德自主申报并入选国家级、省级、地方级重点人才计划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按照上级专项补贴标准的50%、50%分别给予个人及其所在企业配套资金扶持。
3.对全职新引进博士后、博士、硕士及正高职称、副高职称、高级技师等人才,市、区最高给予46.8万元安家及生活补贴。
4.鼓励产业人才在职提升学历(学位)层次、晋升职称,对新取得符合重点产业目录等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最高给予4万元一次性学费资助;对新取得国家承认的正高职称、副高职称证书的,最高给予2万元一次性学费资助。
(二)科技金融人才。
1.对区内企业新引进从事科研工作的技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在顺德区纳税且个人税前收入超过50万元的科技人才,经认定后按其税前收入的10%,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20万元补贴。
2.对新引进在区内纳税超过1亿元的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中任管理团队成员或核心岗位,在顺德区纳税且个人税前收入超过80万元的金融人才,经认定后按其税前收入的10%,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20万元补贴。
(三)高技能人才。
1.对顺德选派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并获奖的人才,按上级扶持经费标准1:1给予配套补贴。
2.对在顺德工作并负责指导人才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的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按上级扶持经费标准1:1给予配套补贴。
3.对获得“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等国家荣誉称号的人才,最高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
4.对获得“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佛山市技术能手”及“顺德区岗位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才,最高给予一次性6000元补贴。
(四)教育人才。
1.对全职新引进地方级、省级、国家级高等教育领军人才,市、区最高给予500万元安家补贴。
2.对经区引进和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程序的、编制新引进国家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省级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地市级“三名”人才,市、区最高给予300万元安家补贴。
3.对国家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省级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地市级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市最高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人才津贴。
4.对区首席教师、“三名”人才、骨干教师,区最高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津贴;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主持人,区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五)医疗卫生人才。
1.对全职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市给予400万元安家补贴;对经认定的佛山名医,市给予30万元专项扶持。
2.对经确认全职新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区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以柔性方式引进的,经确认区最高给予每年40万元补贴;经确认全职新引进的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区给予25-30万元补贴,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区给与20-25万元补贴。
3.对引进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团队,区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助。
(六)高学历、高职称人才。
1.对全职新引进博士后,市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全职新引进博士,市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对国(境)外全职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2.对全职新引进博士后主持开展科研项目,市、区最高给予40万元科研经费。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
3.对出站后落户顺德或与顺德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合同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综合补贴。
4.对新引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新引进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5.对新引进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最高给予2.7万元租房补贴;对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最高给予1.8万元租房补贴。
(七)海外英才。
1.对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的在顺德外籍专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在我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顺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
3.对在顺德企业工作且取得优粤佛山卡的港澳籍人才,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跨境交通补贴。
4.鼓励猎头机构、海外商协会及个人等举荐境外高层次人才,市、区最高给予举荐人30万元奖励。
(八)创新创业团队。
1.对获认定的市级创新团队,市、区最高给予4000万元资助。
2.对经认定的区级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承载单位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00%比例的贷款贴息,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给予最高每年20万元的办公及研发场地租金补贴。
(九)人才载体。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最高给予1000 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最高给予500万资助。
2.对经认定的区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
3.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和区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最高给予每年100万元资助。
4.对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名博士后进站后,市、区最高一次性分别给予建站单位150万、60万、50万元建站补贴。
5.对被认定为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称号的单位,按照上级专项补贴标准1:1配套补贴或最高300万元经费扶持。
6.对设立中级以上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开展自主评审每年超过100 人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扶持。
7.对设立顺德人才驿站的高校,给予最高每年20万元工作经费,并设置“智造顺德”奖学金,最高每年30万元。
(十)人才服务。
1.对顺德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专卖房服务,为新引进人才提供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房服务。优粤佛山卡人才享受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2.对顺德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不受户籍、教育阶段限制入读区内学校;其他类别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学校。
3.对佛山优粤卡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行政、医疗、金融、消费等优才服务,其中A、B卡人才每年可参加1次免费健康体检,A卡产业人才可再享受每年2万元医疗补贴,区内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区内公立医院专家门诊、名医工作室、体检中心预约的“绿色通道”。
4.对区内高层次人才开通人才学术交流、文化艺术等活动服务,畅通信息服务和个人诉求反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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