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近日,杏坛镇制定并推行《杏坛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成立专项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监督小组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并选取吕地社区和马东村作为试点村居。2月17日,杏坛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挂牌成立,正式拉开管理改革的序幕。
与顺德区其他镇街比较,杏坛镇农村集体资产的总额不算大,农村集体可支配收入也不算多,但其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却是弥补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的重要支撑,并关系着全镇30个村居10多万农村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杏坛镇开辟了探索农村集体资产阳光化管理的道路。
据了解,杏坛镇新成立的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监督小组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其中,办公室负责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向镇交易管理所、村(社区)交易管理站提供交易管理软件,由管理所和管理站统一使用。办公室还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实行分级交易,让农村集体资产分别进入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交易、进入镇交易管理所交易以及进入村(社区)交易管理站由村(社区)、股份社依规自行组织交易。
而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作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的主要场所,与镇招投标采购中心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村(社区)、股份合作社集体资产的出让、转让、发包、租赁等的交易管理工作。
杏坛镇还在村(社区)设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站,让其与镇交易管理所一起,作为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的中介服务、管理和监督机构。另外,杏坛镇探索引入专业中介组织,获得资格认可的社会中介组织,可以协助镇交易管理所工作,提高集体资产交易的质量。
“杏坛镇探索农村集体资产阳光管理工作的中心思想是政府来引导、村民可自治。”杏坛镇社会工作局副局长伍时松表示,对符合相关条件,农村居民同意,可以进入镇交易管理所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对农村居民认为可以由村(社区)、股份社依规自行组织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则建议专业中介组织参与,通过中介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促进交易阳光化。
改革的试点村居选在吕地社区和马东村,是因为这两个是领导班子执行力较强、管理比较规范的村居。“我们希望通过先行先试,化解一些问题,规范和提升社区资产交易工作,从而拿出经验推进全镇的农村综合改革。”吕地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胡东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编辑: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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