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顺德资讯 > 本土速递 > 社会万象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保障房收保证金早有规定 10年后才执行?

  

 
怡居园是大良最大的低保户聚居区 

  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何燕金、朱嘉诚) 11月份,大良街道怡居园住户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自11月1日怡居园物业管理处发出执行顺德区公租房新租金标准的通知,该小区住户就开始惶恐不安,最后更演变成集体抗议。11月24日,怡居园物业管理处的上级单位亲自与住户商讨,决定暂时搁置加租一事,怡居园小区才渐渐安定下来。

  据了解,怡居园小区内现在居住着500多户人,其中100多户为低保户,仅一成低保户有一份稳定工作。住户大多是退休老人、失业人士、低收入人士。其中还有50多名残疾人,皆已没有正常的工作能力。

事件回放

既加租又收保证金,居民不理解

  “我丈夫已经去世了,现在月收入只有一千来块,还要养活两个孩子,一日三餐也只能勉强过得去。之前我交的租金是1.5元/平方米,现在租金要3.1元/平方米,还加收一千元保证金。”一位来自低保户家庭的46岁何阿姨显得既焦急又苦恼。

  据了解,11月1日怡居园物业管理处开始执行《关于公布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标准的通知》(顺府办[2011]90号文件)(下称《通知》)。据《通知》上说明,顺德区公租房(直管公房)租金的新标准是:若由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其住房保障面积部分的月租金为1元/平方米,若住房面积大于人均13平方米的标准,超出部分按3.1元/平方米去计算;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承租,整房月租金为3.1元/平方米。

  除加租外,根据《关于调整公有房产租金问题的复函》(顺工商物价字【1998】第226号文件),每户公租房居民需交20元/方的租赁保证金,按照怡居园最普遍的50㎡/房计算,一个家庭需要一次过交纳1000元按金。

  11月初怡居园物业管理处将《通知》告知住户,并要求他们最迟在11月30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则视为放弃租住。加租通知刚发下来,整个怡居园都“沸腾”起来,住户纷纷对加租问题表示反对。居民梁先生抱怨:“现在物价上涨这么厉害,我们这些住户收入本来就不高,都是做清洁工、保安或其他零散工,病都病不起,现在还要调高租金,我们生活压力真的很大。”

  有更多的住户对交保证金问题表示不理解。非低保住户张阿姨告诉记者,八年前政府征地,安排她到该处安居,当时政府给出了两个选择:一是廉租房,价格便宜;二是经适房,价格相对稍高,但政府有补偿。张阿姨的家庭由于收入低,最后选择了廉租房,每个月0.8元/平方米的租金,一住便住了八年。“以前有政府高官到怡居园视察,跟我们说租金不会提升,也不用交保证金,让我们放心居住。可现在却现在突然要收保证金了?我哪里有钱拿出来交保证金?”张阿姨说。

初现曙光

部门住户协商,暂不作加租要求

  对此,怡居园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谢海东解释说:“由于部分住户对租金上调的反对,根据上级单位公租房收费管理部门——顺德区公有资产办公室的指示,现在的处理方式是,对于不签订合同的住户可暂不作要求,若有住户要签订合同,我们也接受。等上级单位商讨具体如何处理后,再根据新通知和住户签订合同的情况多退少补。另外,20元/平方米按金的规定则在1998年《关于调整公有房产租金问题的复函》文件中已有规定,但为什么当时入住没有收取保证金就不得而知,我们只是负责执行。”

  随后记者采访到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物价科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其实在1998年《关于调整公有房产租金问题的复函》的文件中就已明确指出,从2001年开始,二类廉租房(有单独厨房、卫生间的公寓式住宅)的标准租金为每月3.1/平方米。另外,文件中还指出,保留1995年实行的租赁保证金制度,租赁保证金征收标准仍按顺工商物价字[1995]第099号执行,即:1990年1月1日前建成的住宅用房按每平方建筑面积收10元;1990年1月1日后新建的住宅用房(含新租用腾空的旧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20元,非住宅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30元。
 

(编辑:君和)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顺德命案:嫖娼后杀人,7小时,警方火速破案
下一篇:生活污水乱排 河涌的鱼儿不敢吃了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