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勒流新安村最近成为了网络最受关注的词眼之一,原因是11月15日下午5时,该村新启二组组长潘同坤赴宴途中,在酒楼50米外被砍,身中7刀,最终抢救无效身亡。事件发生后,死者潘同坤家属称这一起命案的背后,牵扯着村里的土地纷纠。
顺德警方日前成立专案组侦查此案,潘同坤遇害原因至今未明朗。不过,潘同坤家属在网络上以及媒体采访中多次提出,潘同坤是的死与村里的土地纠纷有关。昨日(11月21日),记者就此前往勒流街道办了解相关情况。
争议焦点一:谁占了村里的百亩土地?
潘同坤家属所提到的这个土地是指位于新启村东面的一块固化地,它有个名字叫“海珠塘”,该地面积过百亩。有村民称,2010年,上任新安村村委在未经村民小组会议决议同意就私自填埋,并将海珠塘地块卖出,地是卖了,但村民称自己至今未有收到卖地款。
由于海珠塘问题,今年7月有村民向勒流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反映要求查清新安村新启股份社二组账目问题,并要求明确固化住宅用地的使用规定。不过勒流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当初反映该问题的是二组的另外两位村民,而非潘同坤本人,时间分别是在7月19日、8月15日,勒流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出示了于9月22日对该问题的回复。不过工作人员表示,至今未有一次以潘同坤名义的上访记录。
而勒流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村民提及到的新启村东面的固化地确实存在,不过,他们至今没有收到新村村委报建申请,海珠塘一直未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对此,该局表示,海珠塘目前仍属于农用地性质,归村民所有。但按照规定,由于该地块目前并未有进行实际建设工程,暂时难以判定村委是否存在违规建设。
勒流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村住宅或“小产权房”。这意味着,如果新安村委不办理审批报建手续,海珠塘的地块只能分给村民。村委若要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利用,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报建手续,否则视为违规。
争议焦点二:股份社社长产生方式谁能定?
此外,案件中村民关注的另一焦点:有关于新启股份社的社长选举问题,为何迟迟解决不了?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勒流社工局,该局一负责人表示,新启股份社目前所推行的是一种“假股份合作社”的管理方式,所谓“假股份合作社”即是新启股份社社长是由新安村两委中的成员兼任,各村小组进行独立核算,社长并无实际经济权,只是负责掌管印章以及召集成员开会等工作、出具书面证明等工作。
近年来,新启股份社一直以这种方式进行管理,但是在今年的股份社社长选举产生问题上,却出现了分歧。新启村7个村小组中,有部分村小组表示继续沿用“假股份合作社”的形式进行,亦有部分村小组表示,希望通过由村民自行选举产生股份社社长。两方意见集中表达是在10月20日,这是一场由新安村委组织的大会。这次大会汇聚了新启村的七个小组组长及股份社股东,各方就如何产生股份社社长问题进行了讨论。
当天,勒流社工局相关工作人员也列席了会议。据回忆说,作为二组组长的潘同坤就明确表示希望由村民自行选出社长,但另一部分的村小组组长则表示,希望继续由村两委派成员兼任,原因是股份社社长的薪酬由村委负担,村里无须再另外花钱请社长。但两种的观点最终没有得以明确。
于是10月25日,新安村委再次召集小组组长、村中部分党员、部分老干部举行一次内部座谈会,会议的内容依然是就如何产生股份社社长进行了讨论。双方仍各执一词,会议最终还是没有明确采取哪种方式选出新启村股份社社长。
座谈会结束2天后,潘同坤带上喇叭,在新启酒楼前播出了两场会议的会议录音。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不到一个月后的11月17日,他会在赴宴途中被两男子从后砍伤,倒于乡亲云集的新启酒楼之前,最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如今,新启村股份社社长仍然未最终确定,潘同坤却再也没有机会看到结果了。
(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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