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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友强迫卖淫 截停警车报案


  顺德城市网消息 出于好奇,两女网友大胆与男网友见面,并住其家中。


     万没料到,才不到一天时间,男方便以欠钱为由,强迫两女网友到“黑发廊”卖淫。


     多次拒绝无效后,当中一位女性刀架脖子欲以自杀威胁,才终于迫使男方放行,幸而免遭毒手。


     逃出后的两女网友于路边截停一辆巡逻警车报了案,并指引民警将男方抓获。记者日前从顺德法院获悉,被告人刘某犯强迫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明,2010年10月,93年出生的被告人刘某在网上认识了被害人侯某。同年11月8日,被害人侯某与被告人刘某相约要去陈村镇,后被告人刘强到广州市番禺区接被害人侯某及侯某的朋友刘某来到陈村,住在被告人刘某的出租屋里。


     此后不久,刘某便让两名女子卖淫赚钱,并强行将二人带至陈村镇农贸市场附近的“星满园发廊”,强迫其卖淫。其间,二人多次拒绝卖淫。


     11月11日晚8时,二人偷跑出发廊,后被刘某尾随并威胁杀死二人,侯某遂拿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称不让其走便自杀,迫于此情形,刘某让二人离开。次日凌晨,在陈村大街上逃跑的二人截停警车,民警在二被害人的指认下,现场将准备逃跑的刘某抓获并带回派出所审查。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因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实施的强迫卖淫行为并没有使用严重的暴力手段,且该案二被害人并没有实际卖淫,对二被害人尚未造成严重的伤害,犯罪情节较轻。因此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张志伟 (编辑:jo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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