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因家人不同意与女友交往断了家用,周某盗窃父母与合伙人开设的商店,撬走保险柜60多万元,最终被判刑10年。
周某是东莞某服装老板的儿子,初中毕业后就一直闲职在家。2009年,在周某的父亲周老先生与合伙人在顺德乐从开的服装商场,周某认识了出纳佳佳并相恋,但遭到家人的反对。2010年1月,佳佳怀孕了。周某便回家要求家人给自己买房结婚,但遭到父母拒绝,双方不欢而散,周某的父母一气之下停止了给付周某生活费。
一天,生活陷入窘迫的周某在去商场看望佳佳的时候,发现商场保险柜里存放了大量现金,便萌生盗窃保险柜的念头。2010年2月1日凌晨,周某与佳佳经密谋后,由佳佳查询开锁公司的电话,并由周某联系开锁人员。随后周某用钥匙将服装商场铁闸门打开,将开锁人员带进存放保险柜的房间内,谎称自己是店铺负责人,因无法打开保险柜要求开锁人员帮忙撬开。
打开后,两人将柜内的现金人民币603900元全部盗走,然后周某驾驶服装商场的一辆金杯牌面包车搭乘佳佳逃离。
2010年2月2日,民警先后将周某、佳佳抓获,起回被盗赃款人民币588184元。
顺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面对法院的判决,周某痛哭流涕,追悔莫及。他认为自己只是一时糊涂,拿的也是自己家的钱,又没有完全花掉,没想到现在要坐牢十年。
法官表示,由于本案中周某盗窃的现金603900元,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该现金又属于服装商场的合伙财产,不是周某自家的财物,依法不能减轻处罚,因此作出以上判决。
□海梅 通讯员 杨虹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