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交警蜀黍在龙江镇乐龙路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逮到了一只特殊的“醉猫”——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员叶某。这就尴尬了,平日教学生时“开车不喝酒”,不想这回自己“言传身教”,代价太惨痛!
据了解,当晚21时28许,一辆教练车被民警拦下依法检查,打开车窗后,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脸色潮红,于是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1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驾驶员姓叶,今年48岁,持A1A2E驾驶证,在顺德某驾校担任教练员。当天和几个朋友聚会,经不起朋友劝,就喝了几杯啤酒,想着头脑还清醒,离家也不远,就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着教练车回家,结果被交警逮个正着。
“根据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还将面临拘役和罚金。”交警表示,这对于教练员来说,无疑是丢了“饭碗”。叶某用自己的教练职业为代价,不仅给学员们上了深刻一课,也给广大驾驶人尤其是教练敲响了警钟。(文宁 通讯员何海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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