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乐从镇路边停车秩序,创建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确保停车秩序有效改善,乐从镇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自行车、摩托车路边停放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
乐从镇城区范围
二、实施时间
2012年4月1-15日为宣传阶段,2012年4月16-30日为试行阶段,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管理措施
自行车、摩托车车主在路边停放时,需把车辆按指示方向停放在已划定的车位内(不收取停车费),违者将进行教育整改或实施上锁处理。
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我镇的路边停车管理工作,营造和谐、良好、畅顺的社会环境秩序。
特此公告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
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委会
顺德区交通警察大队乐从中队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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