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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自行车租赁卡办卡流程指南



办卡对象

  年龄在1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其中12周岁以上至16周岁以下的,应该在同行的成年人监护下办理),身高在145cm以上,具有熟练自行车骑行能力。

个人办卡

  本地居民(含五区)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军人凭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办理;有低保证者凭有效证明可免自行车押金;外地居民需加居住证。每张租赁卡充值210元现金(200元为自行车押金,10元为租车消费资费);外地游客凭身份证及复印件需充值310元(300元为自行车押金,10元为消费资费),申请时填写《公共自行车租赁卡申请表》。

团体办卡
  
  以企业(含民营)、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单位为对象,10张以上集体办理。申请时需填写《团体优惠卡租赁登记表》,签订《东平新城城市公共自行车团体卡租用协议》,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每张租赁卡充值110元现金(100元为自行车押金,10元为租车消费资费,由单位保证其诚信)。

办理退卡手续

1. 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押金收据。
2. 核对信息后收回租赁卡,不退还卡上余额。
3. 若租赁卡遗失或损坏,需扣除10元工本费。
4. 团体卡团办团退,每季度第一个月10-20号办理(节假日除外)。

租赁卡换卡、遗失、补办手续

1、 换卡: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租赁卡首次不能使用的,到办卡点免费更换。
② 因持卡人弯折、打孔等认为原因损坏的,换卡时需支付10元的工本费。

2、 遗失:
① 遗失后请立即致电0757-28081888,核对办卡人相关信息无误后,对卡进行口头挂失。
② 口头挂失后,请在7日之内带上身份证原件到办卡点(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自行车站亭内)正式挂失。
③ 如在挂失期间找回,可拨0757-28081888,取消挂失。
3、 补办:
① 办理挂失手续后,请到办卡点填写补卡登记表。
② 需缴纳10元补卡工本费。
③ 补办新卡后,原卡上的信息及余额自动转移到新卡账户上。

如何办理损坏、遗失赔偿

1. 自行车遗失后,请立即报失,工作人员将按程序终止租车手续,结算租车资费,但卡内“自行车押金”将暂被冻结(工作人员应给遗失者出具相关凭证)。待车辆找到后,请租车者携带原租赁卡及相关凭证,到办卡点办理“自行车押金”的结算,并根据车辆损失情况,由租车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车辆遗失时间起,如在10天内找到挂失车辆,每天按20元标准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最高200元),当被租用的公共自行车丢失10日后,确认无法找回的,经与租车者协商,可办理相关信用保证金和损失赔偿责任结算手续。期间需继续租车的,可另再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

2. 损坏:认为原因致使车辆损坏不能修复使用,按遗失处理。

借车收费标准

1小时内免费,第1小时至第2小时(含),收费1元租车服务费;第2小时至第3小时(含),再收取2元租车服务费;超过3小时以上的时间,按每小时3元累加计费(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

公共自行车租车流程

一刷:持租赁卡于锁止器界面的刷卡区停留1-2秒。
二拉:锁止器界面上的绿灯闪亮后变长并发出“滴”的响声,公共自行车的锁止器已被开启,30秒内将车拉出。

公共自行车还车流程

一推:将自行车水平推入锁止器,一直退到锁止器的底部,锁止器界面绿灯开始闪亮时,将租赁卡在锁止器的刷卡区进行刷卡(卡在刷卡区内作短暂停留)。
二拉:绿灯停闪敞亮,并发出“滴”响声,还车成功,请用力拉一下车辆,确认车辆是否完全锁上。
三查:持租赁卡放在资助服务机卡座上,查询结果是“该卡未租车或已还车”字样则已成功还车。

温馨提示

1. 租车者在租用公共自行车时,应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须知》和相关须知。因租车者原因造成公共自行车损坏或遗失等,由租车者按《东平新城公共自行车损坏、遗失赔偿标准》作出赔偿。赔偿标准未明确的,双方妥善协商解决。
2. 凡无法保障安全骑行者(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不得租用。
3. 租车前,请检查自行车部件是否完整有效。
4. 借车成功后30秒内推出,否则30秒后车会自动锁住,同时车自动进入还车未刷卡状态,将导致还车不成功卡内仍在计费。
5. 还车后,请务必在自助服务机上查询是否还车成功。
6. 凡违背信用,长期非法占用(当天营业结束后的24小时未归还或丢失后未报失或未在约定时间归还)公共自行车的,除按规定计费结算外。此租车者及租赁卡也将列入信用黑名单,取消租用公共自行车资格。



(编辑:欧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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