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已于近日被集中销毁。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勒流派出所查获一个销售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起获爆竹2.8吨。民警提醒,顺德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清明节临近,广大市民群众要遵守禁燃相关规定,文明祭祀。
春节前,勒流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辖区新安村一仓库存放大量爆竹,勒流派出所高度重视,联合街道有关部门及消防队开展查处工作,最终,民警在仓库内查获2.8吨爆竹,并将嫌疑人潘某(男,46岁,广东清远人)抓获。
经询问,潘某交代,该批爆竹是他以38000多元的价格购入,藏于租用的仓库内,打算过年期间售卖。3月4日,潘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该批爆竹已于近日被集中销毁。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有关规定,顺德区全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将被追究相关责任,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也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清明节临近,顺德区公安局将加大对相关商铺的巡逻走访,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民警呼吁广大市民遵守禁燃烟花爆竹规定,文明开展祭祀活动。(邹建华 通讯员张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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