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潘惠君) 今年,顺德区市场主体2015年度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工作已顺利完成,龙江辖区内的企业年度报告录入率达91.23%,同比去年增长5.19%。为实现年报率持续提升,近日,龙江分局三步到位,强化各项后续监管工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未在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共三千余个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单位进行了公示。对此,龙江市监分局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与税务信息结合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指导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利用电视、短信、智慧龙江APP、龙江市监分局微信公众号等广大市民日常接触的媒介,龙江市监分局加大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发布不履行公示义务的后果。及时做好告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包括限制办理银行开户、贷款等金融业务,限制参与招投标,限制担任相关行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工作,提升商事主体年报的积极性。
此外,龙江市监分局建立详细的“失联”商事主体名单,查清楚未办理注销的原因,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清理工作。简化注销程序,引导已停止经营的商事主体通过正常注销程序顺利注销并及时更新“失联”商事主体数据,控制“僵尸”商事主体增加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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