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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2012年度慈善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居(村)委会、朝阳农场:
根据《龙江镇慈善助学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开展我镇2012年度助学工作,为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1、低保家庭子女就读大学二年级或以上的在校大学生。
2、临界家庭子女就读幼儿园、高中(包括职中、中专)、大学的在校学生。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临界家庭核定基准上浮50元(即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650元)的困难家庭在读大学生。
4、家庭成员因遭受突发性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预见的严重人身伤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并因此曾申请办理本年度临时救助或特殊救助的家庭在校子女。
二、助学标准
1、低保家庭子女:
   就读大学二年或以上的,每人每学年补助5000元。
2、临界一级家庭子女:
   就读幼儿园的,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
   就读高中的,每人每学年补助3500元;
   就读职中、中专的,每人每学年补助5000元;
   就读大学的,每人每学年补助5000元。
3、临界二级家庭子女:
   就读幼儿园的,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
   就读高中的,每人每学年补助2500元;
   就读职中、中专的,每人每学年补助4000元;
   就读大学的,每人每学年补助4000元。
4、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临界上浮50元的家庭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
5、申请过本年度临救、特救家庭的在校子女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2000元。
三、办理时间及申办程序
1、办理时间:7月中旬-8月10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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