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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企业速看!参加了这类展览的企业可申报资金支持


6月1日,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发布《关于申报2022年度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通知表示,为鼓励顺德企业多元化途径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线上及线下涉外展会平台,提升顺德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参加了2021 年下半年顺德区重点涉外展览的企业,可申报资金支持。


一、资金支持对象


在顺德区注册登记,且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

近五年来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和海关管理等方面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资金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重点线上涉外展览。

在 2021 年 7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顺德区重点线上涉外展览项目,对每家企业按照每个展览的实际参展费50%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的支持。


(二)重点国内涉外展会。

在 2021 年 7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间实际发生的顺德区重点国内涉外展会项目,对每家参展企业按照每个展览的实际参展费用 50%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00 元的支持。


(三)重点境外展会。

在 2021 年 7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间实际发生的顺德区重点境外展会项目,对每家企业按照每个展览的实际参展费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的支持。

上述所列最高支持比例与限额并非支持的最终标准,最终实际支持标准需根据资金额度与项目申报情况确定,企业同一展览项目取得的资助(含中央、省、市和区各级财政支持)不得超过其实际支出总额。


三、资金申报


(一)申报方式。

1. 网上申报。企业须登陆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操作介绍详见附件,或登陆平台首页“使用帮助”,可查看各项指引。


2. 网上申报后,企业需项目获系统通过后,再在系统打印—有水印的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提交(装订标准见附件)。纸报材料请按本通知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装订标准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不能另外粘贴、夹页、订补或替换。纸质材料需按不同项目,分别装订,并须与扶持通系统材料保持一致。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明确。如无在网络申报,纸质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3. 纸质资料受理。


(二)申报材料。

1.重点线上展会项目。(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5)与展会主办机构签订的参展合同(协议)复印件(若展会时间变更,另需取得展会主办机构提供盖章说明);

(6)支付参展费用的公账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展费发票复印件;

(7)能体现企业在线上参展的展会网页截图(需有明确的网址信息和参展商品信息)、磋商截图(需含有磋商时间、买家、参展商相关信息);

(8)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9)按照实际情况,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2. 重点国内涉外展览项目。(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与展会主办机构或组展机构签订的参展合同(协议)或参展确认函、收费清单复印件;

(5)支付参展费用(含展位费、装修、运输等费用)的公账银行付款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6)参展展位图片(包含展位楣板、展位号);

(7)参展人员《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8)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9)按照实际情况,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3. 重点境外展览项目。(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5)与展会主办机构或组展机构签订的参展合同(协议)或参展确认函、收费清单复印件;

(6)支付参展费用(含展位费、装修、运输、差旅等费用)的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即银行付款凭证或现金收讫凭证、 发票或收据,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

(7)参展展位图片(包含展位楣板、展位号);

(8)参展人员《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9)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10)按照实际情况,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系统提交时间:2022 年 6 月 6-18 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无法再提交申报项目。


(二)纸质资料提交时间:2022 年 6 月 6 日-7 月 1 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顺德区产业服务创新有限公司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 3 号广东西安交通大学研究院 (科技创新大楼 1 楼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小姐 22228590,邝小姐 22918085,黄小姐 22835490;

邮箱:824154068@qq.com

技术支持热线:83282211。


五、注意事项


(一)如发票、汇款金额不一致的时候,需出具书面说明, 审核部门将根据项目情况审定;


(二)参展费不支持第三方付款;


(三)对审核人员的抽查要求,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四)申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收回财政专项资金,取消其今后三年申请资格,并追究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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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议令

来源: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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