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建议在四月逢星期三、星期四前往办理,其它时间,请先以电话方式联系工作人员再行前往办理,联系电话:23272732,地址:北滘镇济虹路82号(政府往北滘中学方向50米)
二、受理条件及积分认定标准
(一) 服务地域范围:广东省
(二)服务时间范围:自申请之日起至前5年
(三)申请对象:持有佛山市有效居住证且现居住证地址在顺德区内的积分申请新市民,同时注册成为义工
(四)志愿服务要求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已在“i志愿”平台注册;
2.北滘镇志愿者(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只证明“i志愿”平台登记的服务时间,其它不在系统上登记的服务时间,一律不出具相关证明
3.曾被授与省、市、区、镇的星级志愿者而未在“i志愿”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在配合义工联进行注册登记的前提下,我会根据志愿服务级别最低服务时间出具相关证明
(五)积分标准:在本市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满5小时积1分,最高可计60分。
三、申请材料
(一)《顺德区新市民志愿服务积分申请表》原件及相关志愿服务证明资料。(义工联现场领取)
志愿服务证明资料须注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佛山市外志愿服务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为县级以上团委;
(二)身份证或者居住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递交到团区委或镇(街道)团委,复印件需要验证原件。
四、办理流程
①填写《顺德区新市民志愿服务积分申请表》及相关志愿服务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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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提交至本人所属的团组织或义工组织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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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通过初审后将资料提交至团区委或镇(街道)团委审核,镇街注册义工由镇街团委审核,区属义工组织注册义工由团区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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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团区委或镇(街道)团委审核盖章后,由申请人将所有材料递交给居住证地址所在镇(街道)流管办受理窗口,流管办登记到系统后再重新分发给各相关单位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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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团区委或镇(街道)团委根据申请人的志愿服务情况,在系统上核准积分分值,完成复审工作。
四、服务时间补录要求
1.补录材料:个人身份证、义工证、本人穿着活动并有活动相关标识的彩色照片、与本人共同参加服务的联系人1名或以上。
2.补录要求:补录只针对在“i志愿系统”注册人员,未在i志愿系统注册志愿者,一律不接受补录;志愿者在注册前参加的服务时间,一律不作为新市民志愿服务积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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