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2011年5月份,我镇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北府办发[2011]23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取缔了部分无证照经营家具企业,规范、提升了家具行业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职业健康四方面的管理水平,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消除家具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巩固整治成果,逐步构建我镇家具生产行业监管长效机制,保障我镇家具行业的健康发展,镇政府决定进一步开展我镇家具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鉴于部分人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现将家具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家具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邓河标(镇政府)
副组长:黄志敏(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北滘分局)
黄海平(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北滘分局)
邓碧芸(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何嘉星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邓仲贤(派出所)
成 员:郑剑辉(派出所)、罗伟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何志江(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北滘分局)、沙原(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吴月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黎忠祺(专职消防队)、潘浩强(自来水公司)、梁喜标(供电所)、陈家武(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北滘分局)、各村(居)委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家具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北滘分局,陈家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26330047,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落实及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
二、继续全面开展对家具行业的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继续按照北滘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北府办发[2011]23号)的要求,继续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职业健康等领域的整治行动和联合整治行动,督促辖区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职业健康四方面的基本要求,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在检查过程中,要着重对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卫生)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留死角,隐患整改得以全面铺开,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保证专项整治效果和质量,及时、准确向镇主要领导提供有效信息,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加强做好工作汇报与有关统计工作,并继续落实好专人负责的制度,按时保质完成有关汇报工作。
三、继续开展“清无”行动,打击家具生产行业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
2011年12月初,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家具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顺监企字[2011]16号),其整治目标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家具违法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清理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家具行业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家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营造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在家具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清理无证照经营行为是工作难点之一。实际工作中要运用综合治理的手段,多部门、多角度地对无证照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取缔。为保证工作效率,现将有关“清无”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家具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我镇家具生产行业无照经营排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部署,结合“清剿火患”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家具生产行业无照经营、出租车间的“厂中厂”、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如异地经营)等情况如实上报。
(二)规范家具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对无照经营行为实行综合治理
1. 召开镇查无办、整治办联席会议。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北滘分局要定期安排召开镇查无办、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办联席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指定专人负责,为家具生产行业“清无”行动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与此同时,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家具生产行业“清无”工作的内容,及时曝光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清无”行动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 对向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经营场地的业主进行行政告诫。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办要做好有关行政告诫文书的制作、印刷、用章等工作,由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各村(居)委会负责向辖区内有关提供经营场地的业主发放《行政告诫书》。通过书面形式向有关业主宣传法律法规,告知其“向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经营场地”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求有关业主主动与无照经营者解除租约,否则会面临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3. 对无照经营行为实行严厉查处。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清无工作,依法对直接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进行扣押、封存,必要时对经营场所实施查封,对属于被责令停止经营或者被查处后继续无照经营的,依法没收相关设备和产品。对个别顽固行为,实施切断供水、供电措施处理。
4. 做好查处后的“回头看”工作。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做好对被查处场所的“回头看”工作,及时制止各类重复性的违法行为,防止死灰复燃。
5. 做好规范、引导工作。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家具生产行业加强巡查和指导工作,协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引导和协助符合条件的无照经营的企业(个人)办理证照,实现合法经营。
(三)加强家具行业监管的其他工作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北滘分局要按照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家具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1. 严格户外广告登记审查工作。在办理家具行业企业的户外广告登记业务时,要重点审查其广告用语是否规范,有否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者误导广大消费者的用语,如“最顶级”、“唯一”等不规范用语。
2. 开展家具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企业和销售假冒伪劣家具、对家具档次与性能等进行虚假宣传、傍名牌家具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 强化家具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制定家具质量抽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及上市流通的家具和其原辅材料产品进行抽检,提高商品质量,促进家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 认真处理问题家具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特别要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问题家具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做好家具生产行业的年检验照工作
一年一度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检验照工作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启动,为全面促进年检验照的顺利开展,确保我镇辖区的家具生产行业能按时、保质参加2011年度的年检验照,根据我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和有关会议精神,家具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检验照工作实行如下做法:
(一)年检验照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要求家具生产行业在年检验照时须提交有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四个单位加具意见的书面材料(见附件1《北滘镇家具生产行业审核申请表(年检验照)》、附件2《家具企业证照年检须提供审查资料明细》)。相关职能单位要严格把关,对已经落实专项行动要求、达到行业标准的家具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具意见;对未落实专项行动要求或未达到行业标准的家具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求限期完成专项整治,待整治完成验收合格后才出具相关意见。利用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由于上述工作是新举措,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务必使到辖区内家具生产行业知晓。
(二)特殊情况的处理
由于年检验照工作存在时限性(企业须在6月30日前完成),对以下情况可由家具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出书面承诺,经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同意,相关职能部门才出具相关意见。一是存在整改措施较大、整改需时较长等客观原因的企业;二是在6月20日后才提出年检验照申请,或者提出年检验照延期申请的企业。
北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编辑: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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