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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均安铁腕打击破坏排水管网行为

  连日来“龙舟水”来势汹汹,期间雨水频密,均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整合力量全面排查镇内中心城区、主干道的易堵点、易涝点,发现垃圾、淤泥堵塞雨水井口造成路面积水情况,及时安排环卫工人清疏处理,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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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疏通下水道口。


  近期,执法人员与环卫工人巡查至均安镇环山路一处路段,发现一货车停靠于环山路边,形迹可疑,执法人员立即靠前询问情况。经现场检查发现货车司机趁雨势将车内槽罐下的软管连通到雨水管网偷排不明Q流质物体,执法人员立即控制司机和车辆,对现场偷排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联系城建部门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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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泥浆。


  经现场调查了解,偷排物为附近自建房因雨天造成的泥浆积聚物,偷排量为两立方米,易造成下水管堵塞,严重的甚至会破坏排水管网。均安城建办执法人员到场后及时对偷排情况评估,并要求当事人立即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安排专业吸污车将偷排的泥浆重新收集。直至晚上20时许,偷排的泥浆已基本连夜回收,通过管道闭路电视检测(CCTV)确认管道已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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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获。


  均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查扣,并对当事司机向城镇排水设施偷倒泥浆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均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清运各类垃圾不要图一时之快或存在侥幸心理,针对偷倒、偷排各类垃圾的违法行为,均安镇已形成“执法+公安”联合打击机制,通过巡查值守、视频监控等方式,重拳出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偷倒行为,对违法当事人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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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及时处理。


条例知多D: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刘远雄

通讯员:崔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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