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物业管理小区消防设施发生故障后无法正常有效运行,并严重影响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起草了《佛山市顺德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消防设施应急维修操作流程(试行)》,并于4月底对外印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物管小区的消防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依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
城网君注意到,这份操作流程,从隐患确认、情况公示、资料收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造价评估、工程招标、签订合同、资金申请、首期资金拨付、工程施工、工程验收、项目移交、工程结算、余款拨付、项目公示、资料归档等18个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其中,隐患确认方面,如果是由消防救援或住建部门在其工作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并已出具了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则无需此步骤。
另外,需要维修的公示期建议不少于10日,工程项目结束后的公示期不少于15日,首期资金的支付比例建议最高不超过总合同金额的50%。
编辑:万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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