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区民政人社局(区残疾人联合会)起草了《顺德区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明确了重大体育比赛范围和奖励对象,进一步推动顺德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竞技体育对促进体育强区建设、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办法》中对体育比赛范围和奖励对象进行了明确,重大体育比赛是指奥运会、残奥会、亚运会、亚残运会,全运会、全国残运会、全国学运会,省运会、省残运会、省中运会,市运会、市残运会、市中运会等13类比赛。全运会、全国残运会、全国学运会以上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对象为我区运动员(领跑、领骑员)、输送教练员;省运会、省残运会、省中运会以下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对象为运动员(领跑、领骑员)、教练员(输送教练员)、保障人员等。
同时,《办法》中还提到,要明确各重大体育比赛奖励范围与标准,明确奖励对象的奖励资金计发办法,着力完善长效奖励机制,完善申请、分配,强化监督检查,实施时间等多各方面。
编辑: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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