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顺德教育 > 教育资讯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划重点!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重磅!《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来啦,有哪些重点?一起来划重点啦~


(一)全市统筹,各区实施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一招生平台、统一招生范围、统一招生对象、统一招生方式、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流程。各区制定本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所辖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招生报名、资格审核、信息公开、随机摇号、结果公示公布等工作。市教育局监控招生过程,核定公布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区辖学校跨区招生计划。


(二)平台招录,全面管理


所有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各类招生全部通过招生平台录取,凡有意向参加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各阶段录取的各类招生对象,必须在招生平台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当年8月15日(含)前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当年不得招生。


(三)落实政策,分类招生


分类实行特定招生和普通招生


特定招生包括政策性直招、特殊人才子女直招、就近入学直招。普通招生包括一贯制培养直升、统一招生、补录、征集志愿录取。支持各区统筹以新市民子女入读为主学校的学位,用于优先招收本区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


对符合上级和地方有关政策的优待对象子女和特殊人才子女单列直招。对补充公办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位、社会投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建校协议约定承接免试就近入学招生生源,单列就近入学录取。


对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小学初中贯通培养,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按直升招生计划首先进行直升录取或摇号录取。


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招生平台招生后第一个秋季学期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毕业时起具有直升资格。


在当年招生启动后至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新设立或变更学校,通过招生平台征集志愿录取。


(四)机会公平,唯一录取


各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符合条件的区辖学校经批准可预设不超过普通招生计划的10%(含)作为区外招生计划,同步面向区内区外学生报名,学生按限额确定顺序选报志愿。


各类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


已被直招和直升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招生录取。统一招生中同时被多校录取的,按志愿优先原则由招生平台自动确认录取学校,凡已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补录和征集志愿录取。


(五)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2021年3月31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具有六年级一年完整学籍的2021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其它年级在读学生,毕业时视为具有该校直升资格。


2020年已批准的小学对口幼儿园直招截止至2023年,相关幼儿园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在读的小班以上幼儿毕业时具有对口直招资格。


二、实施办法


(一)核定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


各学校原则上均衡设置各年级班数和每年招生计划。各区教育局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纳入所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班额标准及本区学位供求情况等,科学核定每所学校办学规模和当年招生计划。各区辖学校特殊人才子女直招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计划5%(含)。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各区辖学校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市、区教育局批准,可预设不超过普通招生计划10%(含)的计划数面向区外招生。经批准,学校也可只面向所在镇街招生。市直属学校应当预设不少于普通招生计划50%(含)的计划数面向所在区招生。


各区教育局应结合本区公民办学位结构、供求情况和学校实际等,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合理设置一贯制学校初中校内直升招生比例,满足不同群体报读民办初中的需求。


(二)公布特定招生信息


1.各区教育局核定具有小学直升初中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符合就近入学直招条件学校名单和招生范围,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2.市、区教育局依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公布政策性直招条件。


3.市、区教育局根据市、区人才政策和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实际,公布特殊人才子女直招范围。


(三)招生报名


1.报名条件


适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可报读小学,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报读初中。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招生对象:


A.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具有本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仅限报读初中)。


C.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本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单位驻地在佛山市的现役军人及单位驻地在佛山市的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在佛山市居住的华侨及外籍人员。


(2)政策性直招对象:


A.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B.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人才子女。


C.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执行省规定优待时间和优待次数)。


(3)特殊人才子女直招对象:


A.符合地方政策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B.符合市、区政府特定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子女。


(4)就近入学直招对象:


A.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范围学生,有效期内建校协议约定承接免试就近入学招生生源。


B.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本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


C.通过所在区普通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自愿入读2020年已经批准小学对口招生的幼儿园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读小学,对口直招截止至2023年,2024年起不再实行)。


(5)其他对象


不符合以上条件,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佛山工作或生活,有意参加补录的适龄儿童少年。


2.报名方式


凡有意向参加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各类招生录取的学生需在招生平台注册用户,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以唯一身份报名。


(1)普通招生对象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读小学的,选择户籍所在区报名,本市户籍或学籍小学毕业生报读初中的,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区报名。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


(2)政策性优待对象和特殊人才子女原则上以符合条件所在区为报名所属区,报名同时填报不少于2所学校志愿,可选报市直属学校和所在区区辖学校志愿。


(3)就近入学直招对象应以志愿入读的具有就近入学招生资格的学校所在区为报名所属区,报名同时填报相应学校志愿。


(4)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按照学籍信息填报报名信息。


(5)其他适龄儿童少年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佛山工作或生活的地点选择报名所属区。


(6)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有意向入读同一所学校的,必须同时选择同一报名所属区。


(四)资格审核


1.各区教育局通过信息比对并结合线下资料审核,对选择本区为报名所属区的学生分类进行资格审核。


2.市、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和特殊人才子女直招资格,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优待对象子女,由市、区教育局结合就读意向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录取。


4.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特殊人才子女,由市、区教育局结合就读意向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报名人数超过预设招生计划的,采用统筹分配、随机摇号等方式录取,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录取。


5.各区教育局审核就近入学直招对象资格,并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完成录取工作,学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录取。


6.具有小学直升初中招生资格的学校,提出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录入招生平台,所在区教育局对名单进行比对审核,审核结果由学校在官网(官微、学校公众号等,下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确定具有直升资格的学生名单。


7.学生自行在招生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报名直招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一次报名信息,可按普通招生条件重新选择报名所属区。


8.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查询资格审核通过情况时,应当核对是否已标记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校进行更正。


(五)公布普通招生信息


各区教育局公布区辖学校办学规模、班数、班额和招生计划,各学校同步在本校官网公布经核准的招生计划、本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含住宿条件、新生床位数)、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和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学生、家长应当自行通过学校官网充分了解相关信息。


(六)填报志愿


通过资格审核的普通招生对象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


1.每位学生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不多于3所学校的志愿,可选志愿包括市直属学校志愿、所在区学校区内招生志愿、外区学校区外招生志愿。


2.具有直升资格的一贯制学校中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另选报或只选报所在学校校内直升志愿,也可同时填报本校直升和本校区内志愿。


3.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有意向入读同一所学校的,所填报志愿必须一致。


(七)录取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区教育局公布本区学校报名情况。各类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动态调整,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相应报名学生后,剩余计划数按先区内后区外的原则自动调整。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选报了本校校内直升志愿的学生,首先参加本校直升录取,如被录取,其它志愿自动失效,如未被录取,按已填报其它志愿参加录取。


电脑摇号实行“双随机”,对报名学生随机排序后再随机摇号。电脑随机摇号由各区教育局在统一时间按统一流程组织进行,参照招生考试保密流程管理,提前封存摇号电脑和程序,摇号过程断网进行,全程录像,邀请公证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八)确认入读和注册


根据录取情况和学生所填报的志愿,招生平台为被录取学生自动确认入读志愿靠前的学校,学生按照统一时间到学校注册,各学校在招生平台为学生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学生的确认入读名单以及区辖学校的招生录取名单审核办理跨区录取学生的学籍转接手续。


报名所属区和所报志愿一致的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未全部被同一学校录取的,注册前可向其中被自动确认录取的志愿靠前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申请调剂入读同一学校,报名所属区或所报志愿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九)补录


各区教育局在招生平台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各学校在招生平台进行补录。各区统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位招收本区申请积分入学学生的,由区教育局向学校推送所属区申请积分入学但未被公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名单。普通招生中本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只面向本区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的学生补录。


已在招生平台报名并经报名资格审核,在直招、直升和统一招生阶段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不符合普通招生资格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学校补录时,应当优先照顾兄弟姐妹入读同一所学校,优先录取公办学校无法满足学位的所在区随迁子女和居住在学校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学生。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补录时应当优先录取选报了本校直升志愿但未被录取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招生启动后至当年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通过招生平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来源:佛山市教育局

编辑:潘洁玲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大良街道公办小学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工作即将开始
下一篇:一中自主招生方案出炉,计划招收80名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