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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日,公安交警微博温馨提醒您



  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何燕金) 昨日(12月2日)是我国第一个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 “文明交通,告别陋习”。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博提醒市民,切勿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并列出了具体处罚措施。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国家公安部在早前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顺德交警大队借交通安全日,在其官方微博上提示市民:“三超一疲危害大,谨慎驾驶早回家,酒后不把车来驾,平安快乐最融洽!”,并列出“三超一疲劳”的具体处罚措施。

  对于超速行驶未达50%的,处警告或15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处1000元罚款,记6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处2000元罚款,记6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对于客运车辆超员载客不足20%的,处500元罚款,记6分;超员载客超过2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记12分。

  对于货运车辆超载的,未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处500元罚款,记2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处2000元罚款,记3分。

  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成员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经处罚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000罚款。

  对于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记6分。

 

(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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