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怡居园是大良最大的低保户聚居区
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何燕金、朱嘉诚) 11月份,大良街道怡居园住户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自11月1日怡居园物业管理处发出执行顺德区公租房新租金标准的通知,该小区住户就开始惶恐不安,最后更演变成集体抗议。11月24日,怡居园物业管理处的上级单位亲自与住户商讨,决定暂时搁置加租一事,怡居园小区才渐渐安定下来。
据了解,怡居园小区内现在居住着500多户人,其中100多户为低保户,仅一成低保户有一份稳定工作。住户大多是退休老人、失业人士、低收入人士。其中还有50多名残疾人,皆已没有正常的工作能力。
事件回放
既加租又收保证金,居民不理解
“我丈夫已经去世了,现在月收入只有一千来块,还要养活两个孩子,一日三餐也只能勉强过得去。之前我交的租金是1.5元/平方米,现在租金要3.1元/平方米,还加收一千元保证金。”一位来自低保户家庭的46岁何阿姨显得既焦急又苦恼。
据了解,11月1日怡居园物业管理处开始执行《关于公布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标准的通知》(顺府办[2011]90号文件)(下称《通知》)。据《通知》上说明,顺德区公租房(直管公房)租金的新标准是:若由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其住房保障面积部分的月租金为1元/平方米,若住房面积大于人均13平方米的标准,超出部分按3.1元/平方米去计算;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承租,整房月租金为3.1元/平方米。
除加租外,根据《关于调整公有房产租金问题的复函》(顺工商物价字【1998】第226号文件),每户公租房居民需交20元/方的租赁保证金,按照怡居园最普遍的50㎡/房计算,一个家庭需要一次过交纳1000元按金。
11月初怡居园物业管理处将《通知》告知住户,并要求他们最迟在11月30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则视为放弃租住。加租通知刚发下来,整个怡居园都“沸腾”起来,住户纷纷对加租问题表示反对。居民梁先生抱怨:“现在物价上涨这么厉害,我们这些住户收入本来就不高,都是做清洁工、保安或其他零散工,病都病不起,现在还要调高租金,我们生活压力真的很大。”
有更多的住户对交保证金问题表示不理解。非低保住户张阿姨告诉记者,八年前政府征地,安排她到该处安居,当时政府给出了两个选择:一是廉租房,价格便宜;二是经适房,价格相对稍高,但政府有补偿。张阿姨的家庭由于收入低,最后选择了廉租房,每个月0.8元/平方米的租金,一住便住了八年。“以前有政府高官到怡居园视察,跟我们说租金不会提升,也不用交保证金,让我们放心居住。可现在却现在突然要收保证金了?我哪里有钱拿出来交保证金?”张阿姨说。
初现曙光
部门住户协商,暂不作加租要求
对此,怡居园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谢海东解释说:“由于部分住户对租金上调的反对,根据上级单位公租房收费管理部门——顺德区公有资产办公室的指示,现在的处理方式是,对于不签订合同的住户可暂不作要求,若有住户要签订合同,我们也接受。等上级单位商讨具体如何处理后,再根据新通知和住户签订合同的情况多退少补。另外,20元/平方米按金的规定则在1998年《关于调整公有房产租金问题的复函》文件中已有规定,但为什么当时入住没有收取保证金就不得而知,我们只是负责执行。”
随后记者采访到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物价科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其实在1998年《关于调整公有房产租金问题的复函》的文件中就已明确指出,从2001年开始,二类廉租房(有单独厨房、卫生间的公寓式住宅)的标准租金为每月3.1/平方米。另外,文件中还指出,保留1995年实行的租赁保证金制度,租赁保证金征收标准仍按顺工商物价字[1995]第099号执行,即:1990年1月1日前建成的住宅用房按每平方建筑面积收10元;1990年1月1日后新建的住宅用房(含新租用腾空的旧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20元,非住宅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30元。
(编辑: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