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6月5日,顺德区人民法院正式在乐从镇大罗村委会和沙滘居委会设立法官工作室,其目的是为村民群众提供一个法律服务的平台,将司法职能进一步延伸,加强法院与基层的联系,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笔者认为,除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外,法官驻村的重头戏更应该放在普法方面。
法官工作室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村民眼中法官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及的官者形象。纵观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村民一直是弱势的群体对象,遇到侵权或者矛盾纠纷,经常处于投诉无门,解决无道的境地,法官驻扎农村,无疑能把村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门槛降低。且村民的矛盾纠纷一般由小事引起,在没有合理解决途径的引导下逐步激化,法官工作室可使部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减轻司法机关的压力。
法院为村居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必然是好事,但我们的法官资源也是有限的,如果家长里短、芝麻小事都要动用法官的话,我想法官们也该分身乏术,应接无暇。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居委会,村委会也有自己的职责所在。
其实,村民的矛盾多是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所引起,这与村民的文化程度和生活环境有关,也是农村村民与城市居民的显著差别之一。事实上很多村民在违规违法之时并不自知,纠纷就由此产生。法律意识,包括了律己的意识和律人的意识,首先自己得遵守法规,其次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他人侵犯。同时,法律意识还包括懂得运用合法途径去解决纠纷问题。
所以说,法官驻扎基层,为村民普及法律意识才是重头戏!顺德区委书记梁维东曾说:“法治是一切改革顺利进行的基础”,当村民有了法治意识,顺德的改革方能更好地进行。
■作者:非羽
(编辑:欧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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