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镇街直达 > 均安 > 均安公告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成立均安镇公民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均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均府办字〔2012〕19号


关于成立均安镇公民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公民教育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均安镇公民教育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及机构职责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伍 时 骏(镇委、镇政府)
副主任:李 毅 斌(党委办公室)
张 焕 东(宣传文体办公室)
冯 永 业(教育局)
委员:欧阳和基(组织工作办公室)
杜 超 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均安司法所)
廖 宇 忠(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冯 峰 展(镇总工会)
黄 惠 京(社会工作局、团镇委)
陈 淑 莹(镇妇联)
冯 永 章(均安广播电视站)
邹 东 强(均安派出所)
欧阳国基(仓门居委会)
黄 富 文(沙头居委会)
冯 建 峰(天湖居委会)
陈 瑞 萍(太平村委会)
李 锦 生(南浦村委会)
何 仲 生(星槎村委会)
罗 志 腾(沙浦村委会)
胡 永 森(鹤峰居委会)
欧阳培滔(三华居委会)
梁 永 雄(新华居委会)
欧阳国标(天连村委会)
何 亮 康(南沙居委会)
冯 沛 飞(均安居委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三个工作专责小组:公民教育小组、宣传推广小组和研究评估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文体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焕东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5518150。各居(村)要相应成立公民教育领导小组,推进公民教育工作。
二、委员会及其专责小组主要职责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镇公民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我镇公民教育实施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联系社会各阶层人士,鼓励其积极参与公民教育推广工作。
(二)委员会专责小组主要职责。
1、公民教育小组:组长由冯永业同志兼任。负责制定全镇公民教育活动计划;负责组织公民教育讲师团开展宣讲活动;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各阶层公民价值及企业公民责任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以及本地企业履行企业公民责任。
2、宣传推广小组:组长由张焕东同志兼任。负责制定公民教育宣传工作规划和统筹及推广公民教育宣传活动。
3、研究评估小组:组长由李毅斌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开展公民教育课题研究,制定全镇公民教育总体方向和规划;负责评估全镇公民教育开展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魅力村居纪实文学赛推迟至10月底
下一篇:关于吴焯南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